深圳先进院第二期治学大讲堂——生物医学人体实验伦理讲座举行
8月2日,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治学大讲堂第二期——生物医学人体实验伦理讲座在A504召开。北京大学医学伦理学教授丛亚丽、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副研究员彭耀进、北京大学深圳医院伦理办公室主任许卫卫分别就国内外科研伦理审查与管理现状、深圳市伦理体系建设及审查要点、受试者保护等主题作报告。讲座由深圳先进院集成所所长兼人体实验伦理管理委员会主任李光林主持,全院师生200余人聆听了报告。
讲座伊始,深圳先进院副院长吕建成对本期“治学大讲堂”作致辞,指出科技发展永远是一把双刃剑,人类必须遵守科学伦理的底线,才能使生命科学技术促进人类健康与可持续发展。同时希望通过这次讲座,深圳先进院科技工作者能够系统地掌握科研伦理的知识与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氛围;也希望未来深圳先进院伦理委员会与三位专家能够在伦理法制建设的研究上开展进一步的合作。
丛亚丽详细介绍了国际、国内伦理法规的建设历程与伦理管理现状,并结合深圳先进院实际情况给出了一些指导意见。她指出,伦理学的重要原则是不伤害、尊重、有利、公平;建设一个伦理委员会最重要的是怎样把握本机构研究中深刻的伦理问题以及怎样提高伦理委员会的能力与效率。另外,她提醒深圳先进院PI和研究生,首先要明确判断什么是涉及人的研究;要清楚所作的研究会给受试者带来的影响与风险,且必须把不伤害原则排在首位,研究者自己对风险把握不准时,应当寻求伦理委员会分析与判断。最后,她建议开设“生物医学工程伦理学”选修课,供广大师生深入学习与交流。
彭耀进以知情同意为视角,对生物医学人体实验受试者保护进行了详细介绍。他指出,保护受试者合法权益最重要的是遵守受试者知情同意原则;要根据受试者的同意能力决定信息告知的对象,以使受试者方充分了解研究的内容、方法、利益、潜在风险等详尽信息,并且要给受试者提问的机会,以保障受试者真正理解实验内容;不得采用强迫、利诱等不正当的方式影响受试者参加或继续实验。最后,彭耀进建议可以通过完善法律法规、提高伦理法律意识、完善伦理审查制度、加强监管和跟踪审查等方法来解决目前我国人体实验知情同意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许卫卫首先介绍了深圳市伦理管理体系建设历程,重点介绍了伦理审查原则与要素、受试者招募与保护、免知情同意范围等。她指出,建立规范实用的伦理委员会SOP是开展伦理审查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应做到“写你所做,做你所写”;同时,PI、CRA、委员以及科研主管部门之间要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外情内达,内情外达”;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如实告知志愿者尽可能详细的信息,不能过度夸大获益误导志愿者;另外面对基因编辑等高新技术带来的挑战,伦理委员会要注意不断评估风险与获益,严格把控风险。
最后,李光林介绍了深圳先进院人体实验伦理管理委员会的管理现状,并总结了伦理审查工作中存在的常见问题。他强调,未通过伦理审查的,不得开展研究工作,且在志愿者招募启事上必须附上获批的IRB号;研究者应严格按照获批的实验方案进行实验;经伦理委员会批准的研究项目需要修改方案时,研究者应当将修改后的方案再报伦理委员会审查;实验过程中如果发生异常情况,研究者应24小时内向伦理委员会报告。未来深圳先进院将对风险较大的研究项目进行不定期抽查,以严防学术不端事件的发生,促进深圳先进院生物医学研究规范开展。
副院长吕建成致辞
深圳先进院集成所所长兼人体实验伦理管理委员会主任李光林主持讲座
北京大学医学伦理学教授丛亚丽、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副研究员彭耀进、北京大学深圳医院伦理办公室主任许卫卫(由左至右)作报告
治学大讲堂第二期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