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资产处

财务资产处(简称:财务处)

英文名称:Department of Finance and Assets

主要职能: 

负责财务规划,会计核算,财务过程管理与监管,预(决)算编制与执行,以及固定资产管理。组织指导各单元、部门和院属单位财务会计业务活动的开展和财经政策的贯彻执行。组织预算绩效管理与财务监管,其他对内对外经济业务处理。

财务处下设5个办公室:科研项目核算与税收管理办、预算与综合管理办、资产核算办、总账与核算业务办、资金管理办。

下设各办职责: 

1、科研项目核算与税收管理办:负责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过程管理、结题验收、绩效监控等全过程财务收支和税务管理。

2、预算与综合管理办:负责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建设及宣贯,部门预算编报及公开管理、财务数据综合分析及报告;组织预算绩效管理与财务监管、会计档案管理。

3、资产核算办:负责资产的财务管理,对外投资账务核算;组织清查盘点及报废、基建经费管理工作。

4、总账与核算业务办:负责运行经费预算及收支管理、负责决算编报及公开管理、总账核算、薪酬成本核算管理。

5、资金管理办:负责资金安全及支付管理、国库支付业务管理与核算、现金及票据等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