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处

  教育处,Department of Education,由招生与合作办、培养与学位办、学生工作办、博士后管理办组成。  

  主要负责研究生招生、培养、就业等全过程管理与服务,培养质量保障与督导体系建设;开展学科建设工作,包括学科发展规划、学位授权点增列撤销、学科评估等;统筹教育宣传工作及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合作与共享等;统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推进“三全育人”工作,负责学生学籍档案、奖惩助贷、日常管理、心理健康、学生活动等;负责博士后管理,包括博士后流动站申报与管理、招聘、进出站及考核、项目申报及管理、高质量博士后联培合作等。

下设各办职责:

  招生与合作办:落实上级政策要求,结合院所发展需求,制定招生规划并执行;统筹国内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培培养项目等各类研究生招生工作;统筹国际学生招生、港澳及国际联培项目招生与管理;拓展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合作;统筹教育宣传工作。

  培养与学位办:负责全院学生学籍管理、入离职管理及导师管理;学科规划、评估及增列撤销,课程体系、教学运行及教师发展;培养方案、培养环节全过程管理;学位授予过程质量监控、组织学位会评审、优秀论文评选;学生档案户籍、就业指导与服务等。

  学生工作办:统筹研究生的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开展入学教育、安全教育等;负责研究生奖助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学生各类评奖评优工作;负责专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和培训;负责学生心理健康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心理健康咨询与教育;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和活动开展等。

  博士后管理办:负责博士后宣传、招收、进站、出站手续的办理,及在站期间的管理等相关事务;博士后相关科研项目申报、立项及经费管理工作;企业工作站的资源拓展及管理;博士后联谊会等各项活动的策划组织;博士后相关档案整理存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