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信息
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院所简介
根据中央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总体战略目标和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结合中国科学院科技布局调整的要求,围绕深圳市实施创新型城市战略,2006年2月,中国科学院、深圳市人民政府及香港中文大学友好协商,在深圳市共同建立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深圳先进院”)。 深圳先进院定位国际一流的工业研究院,以提升粤港地区及我国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我国自主知识产权新工业的建立为使命愿景,是一所与国际接轨,与产业接轨的新型国家科研机构。经过十五年发展,目前已初步构建了以科研为主的集科研、教育、产业、资本为一体的微型协同创新生态系统。下设先进集成技术研究所——致力于现代装备制造业及服务业的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研究;生物医学与健康工程研究所——致力于低成本、集成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创新医疗设备的研究;先进计算与数字工程研究所——致力于数字城市、数字生态、数字工程等应用领域的高性能计算技术、网格技术、智能技术与仿真模拟技术研究;生物医药与技术研究所——致力于生物制药、纳米药物、抗体药物、生物材料、海洋药物、基因核酸药物、再生细胞治疗、疫苗免疫治疗、药学药剂学及转化医学;脑认知与脑疾病研究所——致力于大脑紊乱机制、认知和行为的神经基础、大脑研究的新工具和技术、用于药物发现的大脑疾病模型等方面的研究;合成生物研究所——致力于人造生命元件、基因线路、生物器材、多细胞体系等的合成再造研究现代装备的研究;先进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所——聚聚焦电子封装材料、功能材料、光电材料及晶体材料等领域的前沿研究及规模量产成套工艺开发,依托基础科学突破和核心技术优势,不遗余力地推进研究成果的产业化;碳中和技术研究所(筹)-聚焦于可再生能源(太阳能、氢能、热点、燃料电池),能源存储(动力电池、规模储能技术、储氢技术),城市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车网互动与共享储能、智慧多能互补),二氧化碳捕获与转化(高效捕获、高效转化、实时监测),碳中和经济与城市发展(低碳与无碳能源供给、低碳产业链、碳中和政策、碳吸收与生态育成、补偿与奖励机制)等五大领域研究,致力于推动我国能源革命。 经过十六年发展,深圳先进院已构建了完备的科研平台,全方位服务于科研与研究生教育。目前,深圳先进院在院人数超过5000人,研究生导师近600人,85%具有海外经验,其中全职院士12人,长江、杰青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133余人次,31位学者入选全球前2%顶尖科学家榜单。截至2021年12月底,深圳先进院累计发表论文1.4万篇,申请专利1.2万件(其中PCT专利2137件),PCT专利申请量连续两年全球高教机构排名第一,合作孵化企业近1300多家;累计承担各类项目超8000项、经费近140亿元,其中产业合作经费30亿元;累积培养了来自近20个国家和地区的近千名博士后、过万名研究生(包括与国内外重点高校联合培养的学生),向区域输送各类人才1.3万人。 未来,深圳先进院将抢抓“双区”驱动、“双区”叠加、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等重大国家战略机遇,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向创新引领发展的跨越。欢迎广大有志于上述领域研究的优秀学子报考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 二、培养目标及方式 深圳先进院的研究生教育致力于培养具备交叉学科背景的创新实践复合型人才、具备高技术水平和企业家精神的领军型人才、具有高尚人格和理想的社会栋梁。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面向社会需求,面向科技前沿,适应工程技术发展和创新需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爱国守法,掌握相关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在我国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属同一培养层次的不同类型。学术型硕士与专业学位硕士在我院的培养方式相同,其待遇与奖助学金均无差别。学术型硕士可以申请硕转博,与统考生共同参加博士生考试。我院博士生招生采取申请考核制,无须参加国科大统一考试。 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可按应届毕业生以普通招考方式正常报名参加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请参考《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2023年非全日制电子信息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招生专业 2023年先进院计划在以上专业和领域招收219人,其中推免生约95人。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院分专业招生人数根据每年报考情况确定,具体信息请关注我院官网公告,国科大官网上关于我院分专业招生计划人数仅供参考。 根据国科大规定及相关安排,我院2023年招生专业如下,请大家仔细查看:
四、报考条件及要求 采取“分列招生计划、分类报名考试、分别确定录取标准”的招生考试模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执行教育部统一的报考要求。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含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2023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考条件见《中国科学院大学2023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简章》。 (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网上报名时应选择“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照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退役等相关信息。 (四)我院各招生专业均可接受符合该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其初试成绩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线由我院根据报名情况、初试情况并结合学科特点、研究方向和培养要求自行划定。 (五)已经在读的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在读单位学籍管理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报考。 (六)我院各招生专业均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学位研究生。所有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应在国家规定时间内,通过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参加网上报名并完成相关的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等报考接收手续。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查询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确定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五、报考流程 (一)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准考、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所有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考生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照片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进行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进行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报名网址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或https://yz.chsi.cn)。预报名期间填写的信息有效,正式报名期间无需重复填写,但可以随时修改完善。 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后,务必要认真阅读相关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招生单位及报考点发布的网报公告,同时还须查看拟报考培养单位的网上相关招考公告,并按其要求填报。 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错过网报时间、缴费时间、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考试时间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报考材料。网报信息填报中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以及学历学位证书编号等网报信息更需认真准确填报。 网报期间,网报系统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 登 录 “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生 信 息 网 ”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网址:https://www.chsi.com.cn),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考生网报时学历证书编号信息填报请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①国内普通高校毕业证书编号须填写“证书编号”。若毕业证书上有两个号码,应填写证书右侧的“证书编号”,一般为16位以上数字编号,前5位为颁发此证书的高校代码。请不要填写证书序列号(如No.****)。若原毕业院校因更名等原因不在网报系统毕业学校可选列表中,请在毕业学校栏选择“其他”,然后手工录入原毕业学校的名称(即毕业证书中加盖学校印章的名称)。 ②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编号信息填报,须填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报告编号,如认证书编号为:教留服认英[2018]20001号。 考生报考我院,“招生单位所在地区”均应选择“北京”,“招生单位”选择“中国科学院大学”,在“院系所名称”栏中选择“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然后按照网报系统要求进行报考专业及考试科目等信息的填报。 报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工程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中国科学院大学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报名期间网报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以便在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查。 考生必须牢记自己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调剂等均需使用此用户登录。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在报考前需填写全国统一的《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并经原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核盖章同意。然后到选择的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主管部门领取网报校验码,方可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和方式与全国普通硕士研究生相同。网上报名系统中“专项计划”栏目应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第二阶段: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所有考生须认真查看网报时填报的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相关公告,确认的时间依各报考点公告为准,在所选择报考点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参加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2.确认手续: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及网上报名号,按照报考点公告要求办理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依各报考点公告为准。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考费支付方式以网报时选择的报考点公告要求为准。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确认考生本人网报信息准确无误。 报名其他注意事项 1.推荐免试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及时与我院沟通完成网上报名与拟录取手续。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需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也不得再报名参加硕士全国统一考试。 2.考生在普通招考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研究所的一个专业。在复试和录取阶段,达到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若不能被原报考单位或原专业录取时,可自愿按照调剂政策进行调剂。 3.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考生可自行修改自己的网报信息,网报信息务必准确无误。在确认期间,考生必须对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后的考生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教育部以报考单位所在地分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的基本分数线。中国科学院所属京内外各研究所和中国科学院大学各院系均执行北京一区分数线。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在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改报考类别。 6.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7.网报和确认结束后,报考的研究所或院系将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等信息有疑问的,研究所或院系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审查过程中发现虚假证件时,可扣留虚假证件。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准考。 8.网上报名时,考生应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考试科目、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等重要信息。确认后的报考信息和录取信息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后一律不得更改相关信息,学校也不再受理任何考生修改信息的申请。 9.我院所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定向就业人员,网报时报考类别只能填报“定向就业”,报考类别填报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将不予准考。 10.考生网上报名时须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1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将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核盖章同意的《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直接寄送至先进院教育处招生部门。为不耽误考生的准考资格审核,请考生不要寄到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初试 1.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日期:教育部规定的初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3.初试地点:以选报的报考点公告为准。 4.初试科目: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医学、教育学和应用心理及药学硕士专业外,其余各专业的初试科目均为四门: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含统考数学)和专业基础课每门满分值为150分。具体考试科目以《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或(http://admission.ucas.ac.cn)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心理学专业基础、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管理类综合能力、经济类综合能力等科目,使用全国统一命题,其余考试科目由中国科学院大学或研究所/院系自行组织命题。 5.考生初试成绩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 (三)复试 1.复试由我院组织,在深圳先进院线下或线上进行。 2.我院一般按招生计划与参加复试人数1:1.5左右的比例,按照复试分数线及考生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复试考生名单,进行差额复试。若生源充足也可扩大差额比例。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我院根据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3.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以及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等由我院在复试前通过官方主页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4.我院在复试前,对复试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证件和报名材料再次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需要求复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5.复试包括业务能力、综合素质、思想品德、外语听力和口语等考核内容。 6.复试成绩或面试成绩不及格(即低于百分制的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7.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执行相同的复试要求。 8. 复试是硕士招生考试的有机组成部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相关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四)思想道德考核和检查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将作为复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状况、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政审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新生入学前需在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五)调剂 报考中国科学院大学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要求的考生,符合国家调剂规定的,可优先考虑在中国科学院大学培养单位间调剂。具体调剂政策由我院按教育部相关调剂规则并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试不得调出该专项计划录取,但可以在该专项计划内调剂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也不得调入该专项计划录取。 (六)录取 2023年我院按招生相关主管部门下达招生计划,由深圳先进院各研究所分别组织招生复试和录取。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分所部(研究方向)进行排序,择优录取。思想品德考核(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所有拟录取考生须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相关要求进行公示,没有公示的拟录取硕士考生,不予录取。 定向生必须在录取前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定向生毕业时按协议到定向单位就业,不再进行就业派遣。非应届生的考生若录取为定向生,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 被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推免生)及自考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截止2023年9月1日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或不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者,录取资格无效。 被录取的考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要求和日期,到指定地点入学报到注册。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供有关证明,且应以书面形式向录取单位请假,经批准后可延后办理报到。无故逾期10个工作日不报到者,或者请假未获批准且逾期10个工作日未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培养方式和学制 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以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实行相同的考试学术要求和培养标准。 我院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 七、收费及待遇 深圳先进院2023年度硕士招生将继续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费及住宿费在国家有关部门核定的范围内收取: 1.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生; 国家计划内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 2.硕博连读转博考生经考核录取为博士入学时,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并享受对应的奖助体系。 3.推荐免试为直博生的,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并享受对应的奖助体系。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同上,享受与其他普通招考考生相同的奖助体系待遇。 同时,国科大实行完善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学生按照国科大相关规定,可享受和参评的奖助学金主要包括六个类别,即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中科院奖学金、国科大学业奖学金、研究所奖学金、“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津贴。学习科研表现优秀的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中科院、先进院设立的各类专项奖学金。 八、硕博连读 硕转博时间在研二上学期提出申请,报名时间与秋季博士生报考时间保持一致,复试与统考博士生同时进行,由各所部决定是否笔试和录取方式。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包括硕士阶段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报考硕博连读的考生,应按我院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硕博连读申请,仅接受学硕转博。硕博连读生的具体选拔和确认办法由我院公布。 九、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1.所有被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必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和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毕业生)与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协议书。考生在学期间不得调整录取类别,即不得变更为非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也不得调整为非定向就业。 2.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均不迁转户口。录取的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转入录取的培养单位;录取的在职考生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国科大集中教学新生的党团组织关系按照国科大学生处“新生入学须知”办理;不参加国科大集中教学的新生,党团组织关系结转手续根据我院规定办理。 3.我院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不得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含普通博士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不得以硕士应届生身份报考我院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但在征得定向单位所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可以在毕业时作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考,经初试和复试考核合格拟录取后须重新签订三方协议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博士毕业后须按协议规定回定向省份就业。 十、直博生 2023年我院可招收直博生。直博生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遴选,直接录取为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一般为5年或6年。直博生的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具体实施细节根据当年招生情况而定。 十一、毕业生就业 由毕业研究生自行联系用人单位,按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培养硕士生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十二、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弄虚作假、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将一律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三、其它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 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查阅全校招生专业目录、部分科目考试大纲等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向相关研究所或院系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3. 推免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中拟接收推免人数依后续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实际接收的推免生数为准。同时统考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人数,仅作为参考,不作为实际录取的依据。部分专业已在推免生中录满,具体请留意先进院各所及院官网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并理性选择报考招生专业。 4.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相关规定办理。 5.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节点)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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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 2022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