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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秋季博士生入学考试初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1-02-26  来源: 文本大小:【 |  | 】  【打印

  关于2021年秋季博士生入学考试初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初试 

  (一)初试时间:2021年3月16日上午  专业科目一(笔试) 

  (二)考试科目:以准考证上考试科目为准。 

  (三)考试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学苑大道1068号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F栋15楼 

  四)初试结果3月17日下午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初试合格方可进入复试环节,具体按照各所初始成绩排名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五)入场要求: 

   1、请考生在备考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如实、完整填写《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 

   2、入园当天必须持本人当日更新的“粤康码”绿码及行程码,接受体温监测,体温超过37.3℃者不予入场。并出示填写完整的《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纸质版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证件不齐备者不予入场。 

   3、如所在地为疫情中、高风险区考生,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六)考试要求:  

   1、由于考试科目不同,各科目考试时间及相关要求请以报考所部网站通知为准。 

   2、考生需掌握好在答题卡Ⅱ/答题纸上书写字体的大小,考试期间不再增发空白答题纸张; 

   3、每名考生只有一份试题、以及相应的答题纸。所有试题的答案必须填涂(填写)在对应的答题纸上,写在试卷或草稿纸等其它地方无效; 

   4、姓名、考生编号和培养单位名称必须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 

   5、考试终了时间到,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听候监考人员指令,否则按违规论处。考生不得将考场所发物品带离考场; 

   6、部分科目考试可携带便携计算器,具体要求请查看现场考试须知。 

二、复试 

   复试时间预计在2021年3月18日-3月19日,具体要求及相关安排请留意后续通知,如有变化以后续通知为准。 

   注:硕转博考生考试要求请以报考所部网站通知为准 

三、体检 

   体检由考生提前在当地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试当天提交给各所教育秘书。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 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要求、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附各所部教育秘书及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 

   集成所 (祝老师:0755-86392193) 

   医工所 (吴老师:0755-86392250) 

   数字所 (王老师:0755-86392300) 

     (阳老师:0755-86134099) 

   合成所 (王老师:0755-86544604) 

   医药所 (高老师:0755-86585237) 

   材料所 (阮老师:0755-86561446) 

   招生办 (贺老师:0755-86392092) 

          艾老师:0755-86392563) 

    

     附件1:《考生健康自我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