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中国科学院深圳理工大学)职能部门中层领导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科学院及高校中层领导人员选拔聘用有关规定,结合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先进院”)和中国科学院深圳理工大学(以下简称“深理工”)发展实际,现面向先进院(深理工)内部和社会公开招聘职能部门中层领导的部分岗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招聘岗位名称、数量及主要职责
部门 |
岗位 |
岗位编号 |
主要职责 |
综合处 |
副处长 |
B1 |
负责文书、档案、机要管理,行政综合协调,园区运行管理等工作。 |
综合处 |
副处长 |
B2 |
负责先进院(深理工)各园区基建工作 |
人力资源处 |
处长 |
A1 |
主持全面工作,主要负责人力资源规划和队伍建设、薪酬管理和考核等工作。 |
人力资源处 |
副处长 |
B3 |
协助处长工作,主要负责人才项目申请及管理,3H工程等工作。 |
人力资源处 |
副处长 |
B4 |
协助处长工作,主要负责人才招聘、岗位和编制管理、职称职级管理等工作。 |
财务资产处 |
副处长 |
B5 |
协助处长工作,主要负责财务会计核算,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 |
科研处 |
副处长 |
B6 |
协助处长工作,主要负责科研项目策划和争取,科研项目实施与监督,科研成果奖励申报等工作。 |
教育处 |
处长 |
A2 |
主持全面工作,主要负责研究生教育、合作办学推进和博士后管理等工作。 |
教学教务处 |
副处长 |
B7 |
负责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学籍管理、学位管理和教学质量保障等工作。 |
学生事务处 |
副处长 |
B8 |
负责研究生思政教育、招生与就业指导、学生会指导等工作。 |
院企合作与创新发展处 |
副处长 |
B9 |
协助处长工作,主要负责横向项目策划、争取和管理等工作。 |
院地合作与成果转化处 |
副处长 |
B10 |
协助处长工作,主要负责院地合作、外溢机构管理、对外联络及公务接待等工作。 |
党群工作处 |
副处长 |
B11 |
协助处长工作,主要负责干部管理、统战、团委等工作。 |
监察审计处 |
副处长 |
B12 |
负责落实纪委部署安排,开展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等工作。 |
科学中心合作处 |
副处长 |
B13 |
负责具体协调对接中科院各研究机构在深圳落地的项目。 |
二、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坚持“两个维护”。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良好的公民意识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较强的分析、组织及协调能力。
3.认可先进院(深理工)文化理念,能够深刻理解并认真贯彻执行科教融合的发展战略。
(二)任职资格
1.先进院(深理工)内部应聘人员:
①处长: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5年以上工作经历;在副处或者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三年,或者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
②副处长: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5年以上工作经历;七级职员及以上人员,或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两年,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
2.先进院(深理工)以外的应聘人员:
①处长:具有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5年以上工作经历;在党政机关副处或者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三年,或者在高校院所、高新技术企业有同等层级(副处、副高)任职经历满三年。
②副处长:具有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5年以上工作经历;党政机关主任科员、高校院所业务主管、高新技术企业研发部门主管或者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两年以上人员。
3.其他要求:人力资源处处长、教育处处长需具有四年以上管理或两年以上相关管理工作经历。从事党务、人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中层领导人员,必须为中共党员。
4. 本次招聘采取院(校)外公开招聘和院(校)内竞聘的方式开展,院(校)外公开招聘的应聘人员将由党群处组织面试,面试通过者和院(校)内符合条件的申请者一起参加竞聘答辩。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录用人员待遇按先进院(深理工)薪酬制度执行。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17日至6月25日,逾期无效。
(二)每名应聘者最多可以申报2个岗位,以第一志愿岗位的工作职责及答辩要求进行报告。
(三)应聘者须提供以下材料发至dangqun@siat.ac.cn,邮件主题名称为应聘岗位名称(第一志愿) + 姓名。例如:科研处副处长+王xx。
1.个人申请,填写《岗位应聘申请表》。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明(内部在职员工可以不提供)。
3.其他相关补充材料。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应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
(二)应聘人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应聘人的资格审查通过后,相关工作部门会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应聘人参加答辩,注意接听电话和查收邮件。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党群工作处
联系电话:0755-86392011
联 系 人:王老师
E-mail :dangqun@siat.ac.cn
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
中国科学院深圳理工大学(筹)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