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由中国科学院、深圳市人民政府及香港中文大学于2006年2月共同建立,实行理事会管理,探索体制机制创新;瞄准国际一流工研院,致力于建设与国际学术接轨、与粤港澳大湾区业接轨的新型科研机构,定位为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制造业、健康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推动自主知识产权新工业建立,率先建成国际一流科研机构。
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实行理事会制度,由中科院和深圳市政府各委派3人组成,实行双组长制,其主要职责是确定年度建设计划。
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先进院”)加强科研道德和学风建设工作,是为弘扬科学精神,保持良好的科学秩序和学风,保障科技创新工作健康持续开展,监督和保证高质量研究,防治科研不端行为,营造和谐创新的学术氛围。
先进院于2012年成立科研道德与学风建设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负责宣传教育的筹划、组织工作。自小组成立以来,通过邮件、海报、报告等多种方式向全院师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建立监管机制,有效预防和严肃处理学术不端行为。
相关政策
国家制度:
1.《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中办发〔2022〕25号)
2.《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9〕35号)
3. 《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厅字〔2018〕23号)
4.《关于对科研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00号)
5.《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师〔2019〕10号)
6.《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
7.《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2020年第19号令)
8.《关于加强我国科研诚信建设的意见》(国科发政〔2009〕529号)
9.《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2006科学技术部令第11号)
10.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国科金发诚〔2022〕53号)
1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国科金发诚〔2020〕96号)
12. 《农业科研诚信建设规范十条》(农办科〔2021〕13号)
13. 《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国卫科教发〔2021〕7号)
14. 《发表论文“五不准”》(科协发组字〔2015〕98号)
中国科学院制度:
1.《中共中国科学院党组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办法(试行)》(科发党字〔2019〕6 号)
2.《关于学术评议中常见问题的诚信提醒》(2023)
3.《关于在科技奖励推荐过程中常见问题的诚信提醒》(2022)
4.《关于在公众媒体上发布学术成果常见问题或错误的诚信提醒》(2021)
5.《关于科研活动原始记录中常见问题或错误的诚信提醒》(2020)
6.《关于在生物医学研究中恪守科研伦理的“提醒”》(2019)
7.《关于在学术论文署名中常见问题或错误的诚信提醒》(2018)
广东省制度:
1.《广东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粤科规范字〔2020〕2号)
2.《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督规定》(粤府令第271号)
深圳市制度:
1. 《深圳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深科技创新规〔2020〕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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